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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医院十件大事
    发布时间:2017-03-22 浏览量:2579

            为全面展示医院建设与发展的成果,医院开展2016年医院十件大事评选活动,遴选出16事件作为候选项目,组织全院职工进行网络投票评选,最终确定2016年医院十件大事。具体如下:
           一、新精神科病房大楼正式启用。该项目是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民政部批准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45平方米,高6层,总投资3177万元,床位341张。至2016年8月底老年精神科12、15病区以及普通精神一科1、4A、4B病区全部迁入新病区。同期,门急诊大楼三楼、四楼病区搬迁至原培训中心大楼,启动临床心理科病房改造工程项目。
           二、“无锡市精神疾病控制中心”正式揭牌。10月10日“世界精神日”活动中,“无锡市精神疾病控制中心”正式揭牌,标志着我市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进入一个崭新发展时期。市政府华博雅副市长、吴建昌副秘书长,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精神卫生中心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三、医院“十三五”规划编制完成。2月25日,医院召开规划编制动员会,全体院领导、班长以上管理干部150余人出席会议,正式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经专题调研、意见征集、会议讨论,多次修改,完成医院“十三五”规划初稿。8月12日,组织“十三五”规划论证会,邀请市卫计委、南京脑科医院、苏州广济医院等省内专家进行规划论证。在通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规划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后,在四届七次职代会获全票通过。
           四、临床心理科正式成为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临床心理科成为继临床精神科和老年精神科之后医院第三个省级重点专科。
           五、组建精神卫生和康复医疗医联体。4月25日,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联体、无锡同仁康复医院医联体签约授牌仪式在无锡(藕塘)职教园举行,成立由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为核心单位,惠山区精神疾病康复中心为成员单位的“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联体”,以及由无锡同仁康复医院为核心单位,惠山区康复医院为成员单位的“无锡同仁康复医院医联体”。此后,我院分别与江阴市第三人民、宜兴红塔医院、滨湖中医院等8所医院签订专科合作协议。
           六、我院张付全博士的科研课题《基于大数据的精神分裂症生物学诊断技术及平台研制》获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这是继去年我院程灶火教授获200万元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后再获此项目立项。
           七、“两学一做”教育深入开展。院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邀请专家来院讲党课2次,领导和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11次,组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6次,专题研讨4次,组织开展“立家规、正家风”主题活动和参加全市党史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利用院内网、微信、公开栏等载体,开设“两学一做”学习专栏,开展党员“亮身份、树形像”在线承诺,向全体党员发出带头“立家规、正家风”倡议书,开展优秀家规和家风故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风建设,保持党员先进性。
           八、成功创建为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月8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公布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全国共1171个单位入选,我院名列其中,这是继2015年我院获“省级节水型单位”后的又一荣誉,标志着我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九、我院成为无锡太湖学院教学医院。4月18日下午,“无锡太湖学院教学医院和实训基地建设签约仪式”在湖滨饭店举行,我院成为无锡太湖学院教学医院。
           十、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我院召开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丁瑞君、王志、周勤、周德祥、姚敏红、甄莉丽、阚一芳等为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于海燕、石敏红、顾蕙为新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朱逸人、唐红、姚敏红为新一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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