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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实施有感
    发布时间:2007-12-08 浏览量:3642
        袁国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江苏省精卫心理研究院院长、中国康复协会精神疾病康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心理学会副理事长):
        用“迫在眉睫”这四个字来形容精神卫生立法工作并不为过,精神卫生问题愈发严峻、矛盾愈发突出、情况愈发复杂,立法可以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居民个人以及心理卫生防治和康复机构的功能和职责。
    根据无锡市2003年精神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无锡市精神疾病总患病率高达38.38‰,自杀成功者年均达800人,其中由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引发的自杀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无锡市有各类重性精神病患者率达17.25%,因病致残率达45.12%。伴随着经济发展、体制改革加快、社会竞争加剧、社会文化日趋多元,人们的心理负荷普遍较重。来自情感、学业、就业、交际、疾病等诸多方面的矛盾排解不好,就可能酿成精神卫生问题。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与社会转轨、渐变过程相伴而生的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重性精神疾病给患者、家庭、社会正构成严重威胁,并危及社会稳定。
        《条例》在“总则”中高瞻远瞩地提出,精神卫生工作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体现出《条例》制定者的气概和战略眼光。《条例》还在全国首度提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其本人及监护人确实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人医疗、生活发生困难时,可以向市、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救助。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这一规定对于倡导社会公正正义、遵循救死扶伤价值观、帮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等均有重要意义。
        姚建军(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
        3年来,市精神卫生中心提出在保护患者权益的前提下,形成精神病治疗与社区精神病康复防治融合,精神病人居家开放管理治疗与地方政府关爱工程相结合的新型运行模式,构成了独特的精神疾病防治的“精神康复——无锡模式”。这一模式的明显特性是:加快从单纯的精神疾病诊治向精神疾病的综合性防治转变,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多样化医疗需求;积极开展精神疾病预防、康复,大力加强社会防治网络建设,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疾患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人民的心理素质。此外,今年3月无锡奠基建设全国最大的精神残疾康复中心,预计可以在2008年8月投入使用。中心拟定每年输送约1800名精神病患康复者重返社会,独立生活,公开就业。目前,“精神康复——无锡模式”已受到国内外同行的赞同,一些城市还特意派员前来学习取经。
        针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康复,《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提出一个创新举措:“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辖区的实际需要,规划和建设社会福利性质的社区康复机构,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康复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对精神疾病患者定期随访、建立档案,实施统一管理”,等等。
        王国强(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科主任):
        《条例》的实施,增加了精神病人享受治疗的机会,使政府、家属及病人的责、权、利得到了充分体现。《条例》规定精神障碍者和心理障碍者都有获得精神卫生服务的权利。精神障碍者或者疑似精神障碍者有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公共安全行为的,其监护人、近亲属、所在单位、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事发地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委托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经鉴定其事发当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依法决定将其送至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实施强制住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条例》还对侵害精神疾病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设定了罚则。歧视、侮辱、虐待、遗弃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造成精神疾病患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一些精神疾病患者不能完全辨认甚至根本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有时会直接危害和威胁到公其安全或者他人的人身安全,《条例》还规定了受害人的有关权益,精神病人作案时多处于无自知力和病态心理状态,其造成的破坏后果比普通违法行为更严重,精神病人又常常不具备法律上的责任能力。如果受害者找不到监护人或监护人也无力承担责任的话,《条例》第9条规定了受害人若得不到及时救治和治疗的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机关申请救助,通过政府行政救助渠道解决医疗费用。
        张明廉(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总科主任、江苏省精卫心理研究院副院长):
    研究发现,精神疾病患者,特别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自身受到折磨。患者精神活动严重受损,导致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身行为。对于患者的早期诊断事关整个诊疗过程,来不得半点误诊。目前,无锡地区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的诊断主要还是通过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不具备专业资质的医疗机构、咨询机构、网站也纷纷加入诊断行列。由此,精神疾病的误诊事件屡有发生。即将施行的《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折射出的科学态度让人欣慰。《条例》指出,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与开展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条例》对于精神疾病诊断机构的“准入门监”,可以有效规范精神疾病医疗市场,从技术人员、设备等层面保护病人。《条例》同时对精神疾病治疗过程中的患者权益保障给予详细阐述,如无民事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有依法获得监护的权利。
        祁曙光(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精神科主任):
        目前无锡地区的精神疾病主要源于以下九个方面:未成年人心理障碍,情感变故和突发生活事件,网络依赖、药物滥用,工作、收入、人际关系压力,突发疾病,老年人孤独症,妇女更年期,移民群体,环境污染。其中,儿童、青少年这些未成年人的精神卫生状况最令人担忧。其次是情感变故和生活事件引发的精神疾病日渐增多。此外,网络依赖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健康促进和预防精神疾病,需要建立一整套社会运作机构、机制和体制。对此,《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提出,建立以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并对综合性医院、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精神卫生服务职责进行明确规定。《条例》特别强调,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心理卫生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工作计划。针对无锡心理健康咨询市场趋于红火这一现状,《条例》明确规定,心理健康咨询机构应当依法登记,按照执业规范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相关资格。
        张霞(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  科主任):
        《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对泄露隐私等侵害精神疾病患者权益的行为作出罚款处理等规定,像医疗机构未经精神疾病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书面同意,公开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播放与精神疾病患者有关的视听资料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精神疾病患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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