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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对待老年人再婚?
    发布时间:2013-11-27 浏览量:4525

    进入21世纪,我国人口老龄化步伐加快,老年人丧偶比例也在逐年增加。老年本是人生的“丧失期”,失去了充沛的精力,告别了心爱的事业,往往,还会失去相濡以沫的伴侣。此时,如果有一段浪漫的“黄昏恋”,再组织起一个美满的新家庭,是许多鳏寡老人向往的事,然而,虽然如今老年再婚现在已被大家逐渐认可和接受,但并不是每一对再婚的老年人都能达到完美的结合,所以老年人再婚问题重重。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对待老年人再婚呢?
    其实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保护老人再婚的条文,老人再婚在登记前必须把婚前财产归属和婚后生活规则约定清楚,这叫做婚后矛盾,婚前处理。有些同居再婚的老人们并不是不懂法律,而是为避免财产纠纷采取的自我保护的手段。老人再婚是一种特殊的婚姻生活,老年人是老人再婚的主体,自由和自主地选择再婚方式是老年人婚姻自由和婚姻自主的体现,但主张合法登记。子女通常是老年人再婚最大的矛盾,有的老年人因担心遭到子女的反对,因而采取隐瞒子女、暗中操作的“地下活动”,待到被子女发现时,则易产生更大的矛盾。所以,老年人虽然有自主再婚的权利,但最好提前和子女沟通好、协调好,特别是对个人财产的分配、赡养问题等都作出妥善的安排。
    总之,老年再婚无论对社会,家庭还是老年人本身都是一件好事,但这应该以老年人自己的意志为主,有时,晚辈希望老人找个老伴,晚年有个依靠,虽是出于好意,但如果老人执意不允,晚辈也不要强求,夕阳是灿烂的,但它不是只有一种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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