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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强迫症?
    发布时间:2013-11-27 浏览量:4921

    杨小姐来到心理诊所,她问:“在生活中,我总是因为不放心反复的做那件事情,比如说关门,明明已经关了,可是我总是放心不下,关了十几次我才能勉强的放心。有时候遇到点什么事情,只要是我觉得有点不对劲的,事后我总会反复把细节分析了又分析。很多时候,明明有些事情我是不情愿做的,可是心里想如果我不做的话就会严重的后果,所以我总是勉强的做那些很烦的事情。这是不是强迫症,能克服吗?”
    杨小姐的确存在强迫症状,临床上根据强迫症的表现,大体可划分为强迫观念及强迫行为两类。
    (1)强迫观念,表现为反复而持久的观念、思想、印象或冲动念头。力图摆脱,但为摆脱不了而紧张烦恼、心烦意乱、焦虑不安和出现一些躯体症状。强迫观念可有下面几种表现形式:
    ①强迫思想:强迫性怀疑,患者对已完成的事情总是放心不下,要反复多次检查确实无误后才能放下心来。如怀疑是否关好门窗,准备投寄的信是否已写好地址,煤气是否已关好等等,在怀疑的同时常伴有明显的焦虑;强迫性回忆,患者对过去的经历、往事等反复回忆,虽知毫无实际意义,但总是反复回萦于脑中,无法摆脱,因而感到厌烦之极。如回忆已讲过的话用词、语气是否恰当等;强迫联想,当患者听到、见到或想到某一事物时,就不由自主地联想起一些令人不愉快或不祥的情景,如见到有人抽烟就想到火灾;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对一些毫无现实意义的问题,总是无休止地思考下去,尽管患者的逻辑推理正常,自知力也完整,也知道没有必要深究,但无法克制。如天为什么要下雨?人为什么要吃饭?地球为什么是圆的?等等。
    ②强迫意向:患者在出现某种正常心理时常出现相反的违背自己的内心意愿的想法,虽然这种相反的意愿十分强烈,但从不会付诸行动。如过马路时,想到冲向正在驶过的汽车等等。
    ③强迫情绪:患者对某些事物感到厌恶或担心,明知根本无必要却不能克制。例如,担心自己会伤害别人,担心自己会说错话,担心自己受到毒物的污染或细菌的侵袭等。
    (2)强迫动作,又称强迫行为。
    ①强迫洗涤:常见有强迫洗手、洗衣等。如有位医院挂号员,她认为接触一些肿瘤病人的门诊卡可以“传染”到肿瘤,如她的手再接触到家门把手,则认为会间接传染给自己家人。于是每次下班回家总是喊家人开门,她则高举双手进入,然后反复洗手,内、外衣服全部换洗,直到深更半夜才吃点夜餐就寝。
    ②强迫检查:是患者为减轻强迫怀疑引起的焦虑不安而采取的措施,如出门时反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寄信时反复检查信中的内容,看是否写错了字等等。
    ③强迫性仪式动作:患者总是做一些具有象征性福祸凶吉的固定动作,试图以此来减轻或防止强迫观念所引起的焦虑不安,如以手拍胸部,以示可逢凶化吉等。
    ④强迫计数:患者见到某些具体对象(如电线杆、台阶、汽车、牌照等)时,不可克制地计数,如不计数,患者就会感到焦虑不安。
    强迫症状有时严重,有时减轻。当患者心情欠佳、傍晚、疲劳或体弱多病时较为严重。女性患者在月经期间,强迫症状可加重。而在患者心情愉快、精力旺盛或工作、学习紧张时,强迫症状可减轻。严重影响生活的强迫症状需及时就诊、治疗。如果确诊强迫症,最好的治疗方法是药物治疗结合心理、行为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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