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0-11 浏览量:3708 |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工程部就我院医疗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脑波治疗仪WXMHC-QX2016-002; 电动肌肉振动仪WXMHC-QX2016-003; 生物刺激反馈仪WXMHC-QX2016-004; 全自动智能蜡疗系统WXMHC-QX2016-005; 无线比色仪WXMHC-QX2016-00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本次采购编号WXMHC-QX2016-003、WXMHC-QX2016-006报价人可以投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法人企业; B、具有投标产品销售代理证明或制造厂家授权书(制造厂家除外)。 四、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0月11日9:00起 采购文件获取地址:医学工程部,无锡市钱荣路156号。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 其他有关事项: (1)报价人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在2016年 10月17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联系人提出;采购人、医学工程部将于2016年 10月17日14:00 在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五楼会议室对报价人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公开答疑。 (2)报价人须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壹仟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精卫医学工程部;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10月25日12:45始 报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6年 10月25日13:30止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二会议室 报价文件接收人: 李敏佳 蒋延丰 六、评审有关信息: 评审时间:2016年 10月25日13:30 评审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二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报价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成交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敏佳 蒋延丰 联系电话:0510-83251063 传真:0510-83251063 联系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6号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工程部 2016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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