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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春节年货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2 浏览量:21716

    我院拟采购2020年春节年货,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次采购询价活动。现将采购项目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年春节年货

    项目编号:精卫工 [2019-05]

    预算金额:800元/份

    预计数量:600(发放数量以医院工会实际发放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询价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企业,企业注册资金必须≥500万;

    2.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所采购产品的相关资质证书;

    3.如是销售企业报名采购活动,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4.在无锡市设有仓库、加工厂、配送中心等场所,具备所需物资的仓储、加工及配送能力的优先考虑;

    5.有1000人及以上本地单位成功销售经验,且三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询价活动。

    三、供货时间:

    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21日

    四、响应方式

    响应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8:00—11:30。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名,需携带以下文件现场登记审核资质,通过审核后方可参与采购活动。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单位简介;

    2.单位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

    3.食品卫生许可证;

    4.如为销售企业应提供授权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以及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

    5.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6.报名人的单位授权委托书;

    7.近三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合同解除或行政处罚及法律诉讼的商誉证明;

    8.近三年内1000人及以上本地单位成功销售合同。

    以上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有序装订好。

    审核通过后,接收采购询价文件。

    采购询价文件要求:

    上述资料放入密封袋内,采购单自行在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下载,按需填写表格,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文件袋密封处加盖公章,同时在密封袋上注明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报名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钱荣路156号门诊大楼507房间)

    报名联系人:华老师 阚老师  电话:0510-83219318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五、询价时间、地点

    询价时间:2019年12月27日 下午13:30

    询价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大楼第一会议室(519房间)

    请供应商于询价当天下午13:15前将采购样品(配套产品)送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大楼五楼第一会议室(519房间),逾期不候。

    六、其它

    1.食材正宗、包装完整,外包装有明显的原产地,有效期、生产许可标记等;

    2.本次采购询价项目为春节年货,本次项目分为五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响应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每一标段限报1款;

    3.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包括税金、配送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4.每份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5.付款方式:物品发放后,无不良投诉、无纠纷争议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付款;

    6.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

    7.贫困地区产品可优先考虑;

    8.供应商供货必须与样品同规格、同质量,及时交付产品并提供良好的配送服务、现场产品保管、发放服务及破损更换等售后服务。配送发放服务时间和地点均为双方约定(人力不可抗因素除外),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服务期内,若累计有10位(含)以上职工书面反映供应商存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响应等相关问题,经核实无误,取消该供应商今后参与医院招投标资格,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金。


    附件: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春节年货采购询价单(点击下载)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会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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