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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院内零星修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浏览量:10899


    我院就院内零星修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根据2019-2020年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装修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单位通知精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院内零星修缮改造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院内零星修缮改造项目,项目估算约90万元,按实际发生工作量审计结算。

    三、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A.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

    B.具有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配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

    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E.2019-2020年度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装修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单位。

    四、其他有关事项: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填写并携带附件中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于公示期内至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总务处报名。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10-83012506

    传真电话:0510-83012506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156号

    邮政编码:214121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公示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


    附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点击下载)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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