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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的院内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5 浏览量:3686


    本公告为我院2021年8月部分临时采购医疗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前来我院医学工程部参与医疗设备询价报名,提交产品资料。有意向者必须提供符合我院要求的报名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齐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按下列顺序编辑(需要目录和页码且均要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公章无效)。

    一、报名资料装订顺序:

    1.封面:产品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公司营业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目录);

    4.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耗材注册证)(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目录);

    5.厂家授权书;

    6.厂家或上级代理公司的三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缴纳社保证明(半年以上);

    8. 产品技术参数、详细的配置清单、建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产品彩页及产品安装场地等要求;

    9. 报价表,内容包含: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产地、报价(人民币或美元,含货至我院指定地点的运输、保险、安装等所有费用);

    10.售后服务承诺(需生产商盖章确认);

    11.设备销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以江浙沪地区三甲医院三年内成交用户为主);

    12.用户名单、采购时间及联系人(以江浙沪地区三甲医院三年内成交用户为主);

    13.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机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index.htm),另外本市企业可登陆无锡诚信网信用基准评价系统申报;并至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7楼领取报告)。

    请携带好以上资料(纸质文件一份,Word版电子文件一份)来我院医学工程处报名登记,接受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16:30。

    二、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凡来我院提交资料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采取“测温+扫码”进。“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验证结果为“红色”“橙色”“黄色”、体温≥37.3℃的,严禁入院。

    2.参与医疗设备询价报名人员不得超过2人。

    3.企业须在接受询价报名资料截止时间前递交报名资料(可现场或邮寄),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企业报名资料。

    4.参与医疗设备询价报名人员必须出示防疫行程卡。去过南京,但是没有去过南京中高风险地区、南京禄口机场,必须出示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




    附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国别

    1

    心电监护仪

    国产

    2

    温热式低周波治疗器

    进口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156号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工程部        

    邮编:214151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0-83251063

    咨询时间:每周三下午13:30至16:00




    医学工程部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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