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医疗设备院内询价公告 | ||||||||
发布时间:2021-10-22 浏览量:4248 | ||||||||
本公告公示的医疗设备为我院2021年10月部分临时采购医疗设备(详见附表),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前来我院医学工程部参与医疗设备询价报名,提交产品资料。投标单位须提供符合我院要求的报名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齐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按下列顺序编辑(需要目录和页码且均要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公章无效)。 一、需提供调研资料目录 1.封面:产品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公司营业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目录); 4.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耗材注册证)(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目录); 5.厂家授权书; 6.厂家或上级代理公司的三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缴纳社保证明(半年以上); 8. 产品技术参数、详细的配置清单、建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产品彩页及产品安装场地等要求; 9. 报价表,内容包含: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产地、报价(人民币或美元,含货至我院指定地点的运输、保险、安装等所有费用); 10.售后服务承诺(需生产商盖章确认); 11.设备销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以江浙沪地区三甲医院三年内成交用户为主); 12.用户名单、采购时间及联系人(以江浙沪地区三甲医院三年内成交用户为主); 13.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机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index.htm),另外本市企业可登陆无锡诚信网信用基准评价系统申报;并至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7楼领取报告)。 二、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凡来我院提交资料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采取“测温+扫码”进。“苏康码”和“行程卡”为黄色或红色的人员、体温≥37.3℃,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人员(即行程码带“*”)不得参加。 2.参与递交医疗设备调研资料人员不得超过2人。
附表: 医疗设备明细表
设备须满足的条件及技术参数要求 (1)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对咽部非机械原因损伤引起的吞咽及构音障碍进行评估、治疗及训练。 (2)主要构成:由主机、操作控制器(手控触发装置)及电极线组成。 (3)结构形式:挂壁、手提、台式三合一结构。 (4)按键方式:一键飞梭的操作方式,所有功能的调节仅需通过对一个键施以旋转及按压动作即可全部完成。 (5)治疗功能:不少于两种。 (6)输出路(线)数:治疗模式:2路(4线);评估、训练模式:1路(2线)。 (7)定时范围:0-90min。 (8)治疗模式:不少于三种。 (9)脉冲强度:0-25mA可调。 请携带好以上资料(纸质文件一份,Word版电子文件一份)来我院医学工程处报名登记,接受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16:30。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156号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工程部 邮编:214151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 电话:0510-83251063 咨询时间:10月27日(周三) 下午13:30至16:00
医学工程部 2021-10-21 |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