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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水饺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量:2295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水饺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水饺采购项目(第三次) JZDWX-DL-2023014(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无锡市钱荣路156号(交付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

    2、采购内容:食堂水饺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需求和有关说明;

    3、资金来源:已落实;

    4、供货服务期:两年(签订合同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时间供货及服务)。

    5、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及产品要求。

    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6万元/两年。

    7、其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投标供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供应商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如为分公司投标,则分公司“负责人”视同为本文件中“法定代表人”)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05月11日-2023年05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时递交以下材料(资料不全不予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4时00分

      投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特殊事项:

    1、公告媒体: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信息更正公告或本项目澄清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0-83200801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项目联系人):杨亚丁、赵莉   

      话:0510-85013684

      箱:bjjzdwx@163.com

      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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