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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垃圾房搭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0 浏览量:5799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对医疗垃圾房搭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医疗垃圾房搭建项目     JZDWX-DL-2023058

       二、项目概况及有关说明

    1采购项目概况:医疗垃圾房面积约142平方米。垃圾房分三区设置,分别为垃圾存放区、缓冲区、休息区;墙、屋面材质为防火岩棉板,安装有门窗,排有水电管线、污水排放地沟、洗手池,地坪已开挖浇筑、需贴砖,同时下挖设置地磅安放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三.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21.86元;

    3最高限价:21.848145万元

    4工期:32日历天;

    5本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质量违约:合同价款的20%

    6质保期:2防水项目5年)

    7其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投标供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磋商文件提供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2、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30710-202307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磋商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请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时递交以下材料(资料不全不予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领购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072014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特殊事项: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信息更正公告或本项目澄清文件。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6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0-83200801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

    联系人:杨亚丁、赵莉、仲政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85013684

    电子邮件地址:bjjzdwx@163.com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0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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