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医疗用床招标告示 |
发布时间:2010-08-10 浏览量:307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院领导批准,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就病房医疗用床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精卫201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病房医疗床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采购内容:医疗床一批(60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及其伴随服务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3.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 4.注册地非本地企业,须在无锡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售价: 1.时间:2010年8月11日至2010年8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3.售价: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七、 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0年8月16日上午9时。 2.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开标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0年8月16日下午1时30分。 2.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小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仟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现金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未中标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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