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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特需病房医用床公告
    发布时间:2010-09-03 浏览量:3313

    我院拟对特需病房医用床采取院内议标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医用电动床

    采购数量:10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1、电机:3电机配置,进口医用电机,具有EN60601/UL医用认证证书,须静音、恒速、抗电磁、抗干扰等

    2、床体规格:床面长1950mm、全长2195mm,床面宽830mm/910mm、全宽936mm/1016mm

    3、背部上升0-70°;膝部上升0-25°;高低升降400-750mm

    4、可拆卸式床头、尾护板,吹塑成型,便于清洁消毒,防止院科内感染,带有自动锁定装置,可一步方便拆卸。

    5、配手持遥控器,中文按键操作,大图标显示,操作方便。

    6、分体式铝制防折叠护栏,具有防夹手功能,需要时可选择配置转动式护栏。

    7、床面板:优质冷轧钢一次性冲压成型;采用(电泳+粉末)复式喷涂,确保管壁内也有油漆保护,保证产品内外品质达到一致。具有床垫止滑器。

    8、脚轮:直径125mm,三段式(锁定、自由、定向)中控锁树脂双面脚轮,静音、防静电、防腐蚀、耐酸性佳。

    9、病床两侧设附属吊架,可悬挂药剂袋、引流袋及污物袋。

    10、床体两侧配有角度显示器,可轻松显示背、膝部床板的角度。

    11、床体头尾两侧配4个输液架插孔。

    12、可选配延长床架,使床体延长220mm

    另配含有:原厂床垫、床头柜、餐桌板、输液架各1个。

     

    三、售后服务承诺、优惠方式、成交价、到货时间请投标人自定。以投标书为准,在截止期后更改无效。

     

    四、其他

    1.   投标人资质: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投标总价,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企业。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属的专业和技术资格。

    2.   按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有关证件,厂商授权经销书、贵公司经营医疗器械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个人、加盖红章)、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并提供。

    3.   每张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各自装订成册,密封并在标袋密封处加盖公章,同时在标袋上注明招标书编号、项目名称。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投递的投标文件,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器械科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对其后果负责。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4.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80%,正常使用六个月后付清货款的20%余款。

    5.   招标人在授予中标通知之前有权选择中标人,并没有解释原因的义务。

      

    五、投标文件接收

    接收截止时间:2010910日下午400

    接收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器械科(钱荣路156号)

    接收人:蒋延丰

    联系电话:0510-83219326 83219276(传真) 13358118607

    截止期后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议标时间另行通知。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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