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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堂原辅料招标告示
    发布时间:2012-03-22 浏览量:4282

    根据精卫党(20094号文件《物资采购院内招标规定》的要求,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就食堂原辅材料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

    一、招标编号:精卫ZW2012-002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品原辅材料

    1 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2 肉类

    3 水产类(鱼、虾等)

    4 冷冻类(鸡腿、鸭腿等)

    5 副产品类(蛋类、豆制品等)

    6 调味品类(食盐、酱油、醋等)

    7蔬菜类

    8酒类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3.有稳定的专业服务队伍,有能力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原辅材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办法

    1. 资格预审时间:从20123162012330(节假日除外)通过资格预审后放可购标书。

    2. 购标书时间:从201242201246(节假日除外)。

    3.办法: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合法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4. 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五、投标截止日

       供应商须将投标报价文件于201241115:30前,密封送至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六、开标日期2012412日上午9:00

    七、联系方式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单位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6

    联系电话:0510-830125060510-13358118927

    传 真: 0510-83012506   联系人:女士  邮 编: 21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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