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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原辅料招标告示 |
发布时间:2012-03-22 浏览量:4282 |
根据精卫党(2009)4号文件《物资采购院内招标规定》的要求,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就食堂原辅材料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 一、招标编号:精卫ZW2012-002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品原辅材料 1 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2 肉类 3 水产类(鱼、虾等) 4 冷冻类(鸡腿、鸭腿等) 5 副产品类(蛋类、豆制品等) 6 调味品类(食盐、酱油、醋等) 7蔬菜类 8酒类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3.有稳定的专业服务队伍,有能力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原辅材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办法 1. 资格预审时间:从 2. 购标书时间:从 3.办法: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合法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4. 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五、投标截止日 供应商须将投标报价文件于 六、开标日期2012年4月12日上午9:00 七、联系方式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单位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6号 联系电话:0510-83012506;0510-13358118927 传 真: 0510-83012506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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