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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腔科设备采购公告(八)
    发布时间:2012-03-30 浏览量:4236

    项目编号WXMHC-QX2012-008

     

    我院口腔科拟采购腔种植系统1套,采取院内议标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口腔种植系统

    采购数量:1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主要功能及用途

    通过口腔人工牙齿的植入达到自然牙齿的功能及美学

    主要部件指标及招标要求

     

    序号

         

    投标方响应

    *1

    口腔种植系统1

    所投机型如为原装进口,须提供完整的报关单和商检单。

     

    2、一段式种植,不需二次手术,减少患者痛苦和医院成本

     

    3、种植体表面是大颗粒喷砂加酸蚀处理,更好的骨结合

     

    4、能适应患者的需求,6周可进行上部结构的修复

     

    5、符合国际种植成功的金标准。

     

    6、种植体与基台的摩尔锥度的内连接,增加连接的固位性

     

    7、八角基台固位方式

     

    *8、具有自动保护功能

     

    9、扭矩调节范围:5Ncm-55Ncm

     

    10、具有脚踏功能

     

    11、具有冲水功能

     

    12、单马达种植机,其转速通过调节达到15-40000/

     

    13、种植体长度6mm-16mm

     

    14、种植体颈部直径3.5mm 4.8mm 6.5mm 适应不同患者需求

     

    15、种植体体部直径3.5mm 4.1mm 4.8mm

     

    三、配置要求:

     

    1、单马达种植机器1台、并报单价

     

    2201种植手机1把、并报单价

     

    3、种植外科工具1套;先锋钻,美学钻1套、并报单价

     

    4、种植修复工具一套、并报单价

     

    10、其他:符合本标书要求的其他标准配置、并报单价

     

    四、其他

     

    *1、提供本标书详细的配置清单及配件、消耗品的投标价格清单

     

    2、提供中文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3、必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

     

    4、提供设备产地和制造厂名称,推出时间和国内三级以上医院和专业三级以上口腔医院用户名单40个;江苏省客户30

     

    六、售后服务

     

    1、设备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不少于一年,终身维修;

     

    2、维修响应时间小于6小时;工程师12-24小时维修排除故障

     

    3、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保养

     

    4、免费提供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

     

    5、国内总经销,保证医院的供货,

     

    6、提供高质量种植体冠套修复厂家

     

    七、安装和验收

     

    1.安装地点:医院内指定科室

     

    2.安装完成时间:接买方通知后7天内

     

    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4.验收标准: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和招标文件的技术一致,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注:*处有一项以上(含一项)负偏离即为废标。

     

    三、售后服务承诺、优惠方式、成交价、到货时间请投标人自定。以投标书为准,在截止期后更改无效。

     

    四、其他

    1.  投标人资质: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投标总价,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企业。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属的专业和技术资格。

    2.  按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有关证件,厂商授权经销书、贵公司经营医疗器械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个人、加盖红章)、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并提供。

    3.       每张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各自装订成册,一并密封并在标袋密封处加盖公章,同时在标袋上注明招标书编号、项目名称。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投递的投标文件,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器械科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对其后果负责。为方便资格预审,须另行准备:投标单位资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红章后同时送达(不必密封,但须与投标书内容一致)。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4.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80%,正常使用六个月后付清货款的20%余款。

    5.  招标人在授予中标通知之前有权选择中标人,并没有解释原因的义务。

     

    五、投标文件接收

    接收截止时间:2012410日下午400

    接收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器械科(钱荣路156号)

    接收人:陆瑞金

    联系电话:0510-83251063(传真) 13358119285

    截止期后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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