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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13碳呼气检测仪、口腔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5 浏览量:1734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就其13碳呼气检测仪、口腔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院内竞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响应。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13碳呼气检测仪、口腔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WXJWCGB2025-045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预算:
    标段一:13碳呼气检测仪,采购预算(同最高限价):30000元
    标段二:口腔科设备一批,采购预算(同最高限价):59400元
    项目期限: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30天内供货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项目概况: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13碳呼气检测仪一台、口腔科种植机1台、种植手机2台、移动式高频牙科X射线机1台,详见采购需求。
    免费质保期:≥2年。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标段二中种植机、种植手机除外); 
    2.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所投产品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1.1一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的备案凭证
    3.1.2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2 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进口产品除外)
    3.3投标人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3.1一类医疗器械:无需
    3.3.2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3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开标有关信息
    (一)报名及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将所需资料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719628011@QQ.com。报名邮件以“公司名称+响应项目名称”形式命名主题,需在邮件正文中留注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联系邮箱,否则不予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领取采购文件并参与报价。
    本项目含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任意一个标段响应,也可全部响应,但须按标段分别制作及装订响应文件。
    2.竞价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联系邮箱。
    (二)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09:30。
    (四)开标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156号8号楼338-1)
    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时携带响应资料(响应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到达竞价地点等候参加竞价,如未能按时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0-83200801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156号
    电子邮件地址:719628011@qq.com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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